四大宗教情況

基督教

 

基督教信仰奠基於耶穌基督的生命和教導,信奉者被稱為基督徒,有羅馬天主教〈Roam Catholic Church〉、東方正教〈Eastern Orthodox Church〉和基督新教〈Reformed Protestant Church〉等三大宗派,共約二十一億信徒,為世界最大的宗教團體,是歐洲、西半球和澳洲的主要信仰,也有許多信徒住在非洲和亞洲。基督教對西方文化有重大影響,尤其在藝術、文學和哲學方面。基督教的教導對於政府管理、企業管理和社會關係上,亦均有持續性影響。

一、教義

1. 一神信仰:唯有耶和華是神,除祂以外再無別神〈申4:39〉。此獨一無二的神是自有的〈出3:14〉永恆的〈提前1:17〉,是先天地萬物就有〈詩90:2〉是無始無終的〈詩102:26-27〉,是全知〈來4:12-13, 約壹3:20〉全能〈創35:11, 耶32:27, 太19:26, 路1:37〉全在〈列上8:27〉的神。

2. 三位一體:論本性〈Nature〉只有一個神,論位〈Person〉則有三位〈One God in three persons〉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。此三位無彼此、先後、大小之分,是同性同體,共存共處〈mutual coexistence and mutual codwelling〉。但三位又是不同的三位,聖父藉著祂自己知識的行動生了聖子,祂是能力的代表,創造宇宙萬物的計畫者與指揮者;聖子出於聖父的理智,是聖父的表象〈約1:1, 來1:3, 林後4:4〉、是智慧的象徵,宇宙的秩序由祂負責,所以祂藉著「救贖」的工程,使被破壞的秩序復原;聖父與聖子的愛是聖靈的根源,故聖靈是愛的根源,是人獲得神百般恩典的途徑,使人得到永恆的生命這項最大的恩典是聖靈的使命,也是三位一體的神分工合作的最終目的。

3. 創造說:神從絕對虛無中創造了宇宙萬物〈創1:1〉,只有神是自有的,其他萬物都是因祂而有〈約1:3〉。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人,讓人分享祂的靈性,給人管理和使用其他萬物的義務和權力〈創1:26-29, 2:7〉。

4. 靈魂不朽:神造人時給人靈魂〈創2:7〉,是屬神的、且是不朽的〈創6:3, 結18:4, 太10:28〉。人死時靈魂離開肉體〈創35:18〉,義人的靈魂將與神同在〈啟20:4〉,惡人的靈魂將會滅亡〈結18:20-21〉。

5. 原罪:人類的始祖濫用了神所給予的自由意志,隨從私慾背叛神,因此喪失了神所許的恩典,更失去了永恆的生命〈創3〉,於是全人類都被棄於永生之門外,這便是原罪〈羅5:12〉。

6. 聖子降生成人,救贖人類:人是有限的受造物,無法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作相稱的補償。神因祂愛的本質,自己降生為人取了人性,與他的神性結合。

因祂是人,能夠為人類的罪作補償,又因祂是神,所以才能做相稱的補贖。這位降世成人的神,即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:聖子耶穌基督。耶穌在忍辱受苦之後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為世人的罪作了相稱的補贖。祂死後第三日復活,因祂不受死亡的控制〈徒2:23-24〉。復活後的耶穌尚停留在世上四十天,多次向人顯現〈太28:9, 可16:9, 路24:6, 約20, 21〉之後升天,完成了救贖人類的大工程〈可16:19, 路24:51, 徒1:9〉。

7. 教會:耶穌升天後的第一個五旬節,聖靈降臨,教會誕生〈徒2〉。教會是神的國度,以基督為元首,信徒是子民。又好比基督是頭,信徒是肢體。各肢體在教會內享同樣的權力,各盡自己的義務,彼此搭配服事〈林前12:12-31〉,使所有人都能承接到神的恩典。

8. 成聖的方法:耶穌基督已完成了救贖的工程,為全人類重新獲得永生的權力,但人類仍應自己努力:一方面藉著信靠耶穌〈徒4:12〉罪得赦免〈徒13:38-39〉、成為聖潔、得以稱義〈羅6:22〉;另一方面還必須行善工、守誡律、並修各種德行方能成事。

9. 人類最後的命運:人死後靈魂與肉體分離,肉體朽壞了,直到最後審判時,神造新的身體與靈魂再結合,接受審判。信耶穌的得永生,不信者被定罪〈約3:18, 3:36〉;犯了律法的被定罪,按著良心行善的得獎賞〈羅2:12-16〉;在神的根基上服事神的得賞賜,不在神的根基上的服事不得賞賜,但他本人可以得救〈林前3:11-15〉;因神的名服事人的得永生,否則得永刑〈太25:31-46〉;不領受基督的道者得審判〈約12:48〉;名字列在生命冊上的按行為受審判,否則被扔在火湖中得永死〈啟20:12, 20:15〉。

二、經典

1. 聖經: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構成。

‧舊約共三十九卷,分為四編:律法書、歷史書、詩體書、先知書。公元前二世紀初,舊約聖經已編纂完成。全部舊約有三個主要思想:(1)世界萬物都由神造成。 (2)個人或國家如果信神,遵行祂的旨意,必蒙賜福;不然,必遭滅亡。(3)神最後要差彌賽亞降世救人。

‧新約共二十七卷,分為五編:(1)福音書:記錄耶穌基督的生平、言行和教導。(2)歷史書:記錄早期教會的發展。(3)書信:寫給個人、個別教會和普世教會的信,內容多講到對基督的忠誠和個人品行的修養。(5)啟示錄:預述末世的審判和新天新地。

聖經有五點特徵:(1)是神默示人寫出〈提後3:16〉。(2)正典自審定以來未再增減。(3)聖經歷史悠久,約一千四百年左右,各書卷年代不同、作者不同,但全部聖經卻有一貫中心思想。(4)每卷書的內容均具有實在可靠的資料根據。(5)是世界上最廣泛使用、翻譯成最多語言的書。

2. 經外書〈Apocrypha〉:或稱「旁經」,是十四卷古代猶太人的著作,於公元前250年至初期教會時代之間寫成。天主教視之為人受神默示所寫成的經典,在公元1546年天特會議中接受為正典,稱為次正經〈Deutero-Canonical〉。基督新教認為耶穌和祂的門徒均未引用過經外書,希伯來文聖經和猶太人歷代流傳的舊約向來沒有經外書等等原因,並不接受經外書為權威性經典。

三、教規

1. 神的規律:即十誡,是神透過摩西向以色列人所頒布的誡律〈出20〉,後經過耶穌基督向全人類宣布〈太5:17, 19:18-19, 可10:19-20, 路18:20-21〉。十誡的內容是:(1)敬拜唯一真神耶和華,不雕刻、跪拜、事奉偶像,(2)守神的誡命,(3)不妄稱耶和華的名,(4)守安息日,(5)孝敬父母,(6)不可殺人,(7)不可姦淫,(8)不可偷盜,(9)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,(10)不貪戀他人的妻子和財物。以上十條可歸納成兩項:上愛神、下愛人〈太22:37-40〉。

2. 教會的規律:(1)每星期日與聖誕節應在教會聚會,(2)聖灰禮儀日及耶穌受難日應守大小齋〈大齋禁食,小齋禁肉食〉,(3)每年至少一次「告解」和「領聖體」,(4)當盡力幫助教會經費。

四、教儀:或稱為聖事或聖禮〈Sacraments〉

1. 聖洗〈浸禮〉:人藉著水的洗禮和聖三名字〈聖父、聖子、聖靈〉的呼籲,罪得赦免,成為神的子民,這是入教禮〈太28:19, 約3:5〉。

2. 堅振:藉此聖事,人領受了聖靈,以堅固信仰〈徒8:14-17〉。

3. 告解:藉此聖事,告解的人在領洗後所犯的罪得到赦免〈約20:23〉。

4. 聖體〈聖餐〉:基督新教舉行此聖禮,為紀念耶穌基督為拯救罪人所作的犧牲和奉獻。天主教徒們則相信有形的麵餅和葡萄酒在彌撒中被祝聖後,確實已變成耶穌的體和血,以作為靈魂的食糧〈路22:19-20, 約6:34, 6:53-54〉。

5. 傅油:為重病或臨終的教徒設立的聖事〈雅5:14〉。

6. 聖秩:祝聖神父,並授以舉行彌撒祭祀、祝聖聖體及其他聖事之權〈聖秩和堅振聖事保留給主教〉〈提後1:6〉。

7. 婚姻:此聖事在教會舉行,由神父代表教會證婚。使徒保羅曾描述夫妻的結合象徵基督與教會的密切關係,是神聖的〈弗5:25-33〉。

五、三大宗派之差異

基督教的三大宗派原是一個群體,公元1054年,因對教皇之繼承看法不同及爭奪領導權等等問題,而分裂為羅馬天主教和東方正教。公元1521年起,又因教會內部日形腐敗,引起宗教改革,形成基督新教。

1. 羅馬天主教與東方正教之異點:最主要的分歧點在於:東方正教認為教會的元首是耶穌基督,彼得和其他使徒、教宗和其他主教均有平等地位,沒有長上屬下之分;羅馬天主教則認為耶穌基督是教會的無形元首,教會還有一位有形的元首,即耶穌基督的代表─彼得和他的繼承者羅馬教會〈太16:18-19, 約21:15-17〉。

2. 基督新教與天主教〈羅馬天主教和東方正教〉之異點:(1)不承認羅馬教宗為耶穌基督的繼承人,(2)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根據,不注重聖傳,不承認經外書,(3)主張自由解釋聖經,無須任何權威作統一的解釋,(4)得救靠信仰〈因信稱義〉不靠聖工,(5)只承認兩件聖事〈教儀〉:領洗和聖餐,而聖餐也只有象徵性意義,(6)反對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特殊地位,認為她是人不是神,(7)反對敬拜聖賢,也不求聖賢們代禱,(8)不承認煉獄的存在。

 

回教

 

回教又名伊斯蘭教,阿拉伯文是Al-Islam,有「和平」、「服從」、「歸順」之意,由阿拉伯人穆罕默德〈Mohammed〉於公元622年創立,其信徒被稱為「回回」或「穆斯林」〈Moslems〉意指「歸順上帝者」,全球回教徒約有十三億,約佔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,主要分布在阿拉伯、巴基斯坦和印尼等地。

一、教義

1. 信唯一真主阿拉〈Allah〉:真主是實有且是獨一無二的,是無形無相、無始無終的﹔是大能大仁、大智大公的﹔是明智全知、慈愛寬大的。

2. 信天使的存在:天使傳遞啟示,也記錄人的善行和惡行,作為審判日賞罰的依據。也信魔鬼的存在,天使和魔鬼均為精神體,無男女老少之別,不飲不食也不眠。

3. 信聖人:聖經中之列祖、先知和耶穌均被尊為聖,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聖人,被尊為「萬聖之至聖」。

4. 信前定:真主已預定人的未來,但能因人的祈禱而加以修改。

5. 信復活、來生與靈魂不滅:靈魂是飄遊於太空的自由精神物,透過宇宙萬有之靈魂,下降至地面與肉體結合。人生分為「先天」、「現世」和「來生」三個階段,靈魂未與肉體結合前,是先天階段,與肉體結合了,是現世階段,人死後,靈魂與肉體暫時分離,於復活時再度結合,到那時,要按各人現世階段的功過受審判,或上天堂或下地獄,是為來生階段。

6. 信神蹟:真主能做出超尋常的事,使人對真主的使者有信任感。

二、經典

1. 可蘭經:係天使加百列〈Gabriel〉向穆罕默德啟示之正統聖道所編纂而成,其內容與猶太教的舊約和基督教的新約相似。

2. 哈迪〈Hadith〉:係由默示的言論和口授的傳統〈稱為遜拿Sunnah〉集編而成。

三、教規:遵守五功和五典

1. 五功:

‧遵守信條〈Shabadah〉:即遵守「除了阿拉以外沒有別神,穆罕默德是祂的使者」的信條。

‧拜禱〈Salat〉:每天於天亮之前、中午、下午、日落、睡前共拜禱五次。

‧奉獻〈Zakat〉:奉獻收入之百分之二點五給回教事工或濟貧,另有自由捐獻〈Sadaqat〉。

‧齋戒〈Sawn〉:每年陰曆齋戒月〈Ramadan〉的一個月中,從天亮至日落禁飲食,從日落至天亮可以隨意進食,除了禮拜外,停止所有工作,並每夜研讀可蘭經三十分之一。孕婦、病人和遊客不需禁食。

‧朝聖〈Hajj〉:一生至少一次到聖地麥加朝聖,朝聖期間禁止暴行、性交,應多行善功。年老和重病者可請人代替去朝聖。

另外,回教徒有參加聖戰的責任,在聖戰中陣亡者,可獲得上天堂的保證。每一位回教徒的責任是使人人信回教,可以用戰爭、宣講、經濟誘惑或高壓等手段強迫人信教。

2. 五典:指五倫中應有的關係和應盡的責任:夫待妻以愛,妻待夫以敬,父待子以慈,子待父以孝,兄待弟以友,弟待兄以恭,君待臣〈民〉以仁,臣待君以忠,朋友之間以義相待等等。

四、教儀

1. 入教禮:先沐浴以示心靈潔淨,然後用左手按可蘭經發誓相信回教教義,並遵守教規,最後由教長〈Iman〉為信者取一個經名。

2. 大小淨:拜禱前均應行大淨禮或小淨禮,行大小淨禮是因做了壞大淨的事,如房事等,或壞小淨的事如大小便等。行禮須先舉意:說「我舉意遵主命洗大〈小〉淨,求真主把我轉為潔淨的人。」然後按定規洗全身和漱口。

五、教派

  1. 遜尼派〈The Sunnis〉:他們的信仰基於可蘭經和哈迪聖訓〈Hadith〉,生活的每一部分都遵行回教法律〈Shariah Law〉。
  2. 什葉派〈The Shias〉:什葉是「黨派」的意思,他們認為穆罕默德的表弟〈也是女婿〉阿里〈Ali〉是真正的繼承人,阿里之子Husayn為信徒而死,為信徒代求。他們以殉教為榮,相信回教領袖〈Ayatollah〉的話就是法律。
  3. 蘇非派〈Sufis〉:是一個神秘派,他們追求與真主合一,喜愛宗教音樂、詩詞和舞蹈。
  4. 民俗回教〈Folk Muslims〉:泛指在回教名義下,揉和當地民俗及泛靈和精靈崇拜的人們。
  5. 世俗化回教〈Secularized Muslims〉:他們的回教信仰混合了現代的西方思想,欲藉著社會主義來革新回教。
  6. 阿瑪迪派〈The Ahmadis〉:十九世紀末,由回教徒阿瑪迪創立,他自稱是先知,是耶穌二次道成肉身,也是印度神Krishna降世,被阿拉派來肅清並更新回教。
  7. 回教激進派〈Islamic Militants〉:是一群不滿現況的回教徒,他們的理念是恢復回教的權柄與地位,即統治全世界。
  8. 黑色回教徒〈Black Muslims〉:是美國種族問題之下產生的運動,於1913年由朱提摩太〈Timothy Drew〉發起,他們相信上帝是黑人,白人是魔鬼,哈米吉多頓之戰是指美國黑人與白人之戰。

 

印度教

 

公元前二千年左右,亞里安或印歐人〈Aryans〉征服了印度河流域,他們以吠陀經〈Vedas〉為其宗教根據,之後加上原住民的的宗教信仰和禮儀,形成印度教。信徒人數約八億五千萬,分佈範圍狹小,僅在印度、尼泊爾和斯里蘭卡等地。

一、教義和教規

1. 主張一神論也主張多神論:婆羅門神〈Brahman〉是獨一真神,是宇宙的創造者、是物內統治者〈Ruler within〉、是內在自我〈The Brahman is Atman (self)〉、是知者、是永恆、是知識及至福,與持護神米斯奴〈Vishnu〉和破壞神施娃〈Shiva〉共同維持宇宙的永恆輪轉。印度教又把神分為天神、大氣神和地神三種,在吠陀經裡至少列有三十三種不同的神。

2. 因果報應說:人的行為是因,因所結的果必受報應。種善果得善報,種惡果得惡報。

3. 輪迴說:人要輪迴再生,輪迴是痛苦的,為了免遭輪迴,人得滅絕物慾,又必須與神結合為一。

4. 階級劃分:人分四個階級,由第一代祖宗普路沙〈Purusha〉的口生出來的是第一階級婆羅門人,即祭司階級;由臂上生的是第二階級Kshatriyas,即王、地主、武官;從腿生出來的是第三階級Vaishyas,即居士、資本家;以上三階級都是亞里安族;從腳生的是第四階級Shudras,即佃農,是沒有國民權力的被統治者,備受壓迫。

5. 階段劃分:人生分四個階段:(1)學生:以研讀吠陀經為要務。(2)理家:以組織家庭為主。(3)林居:年老時,到林中坐禪默想,以補贖靈魂。(4)流浪:捨棄一切,度守齋刻苦的生活。

6. 人生的目標:人生有四個目標:(1)享受〈Kama〉(2)財富〈Artha〉(3)守法〈Dharma〉(4)解脫〈Moksa〉:各人按自己的階級盡義務享權力,人類社會的各種活動均基於法則之遵守,均受神律之支配,人生最終的目標就是:從世上解脫與婆羅門神結合。

7. 瑜珈〈Yoga〉:著重內心機能之控制,拋棄一切物慾和牽掛,停止感覺和思想,使內心空虛,以享受最高的寧靜。

二、經典:吠陀經

意指知識和智慧的經典,作者是受啟示的先知詩人們,全書分成四部:(1)詩篇吠陀〈Rig-Veda〉:由1028首詩組成。(2)咏歌吠陀〈Sama-Veda〉:內容取自詩篇吠陀,為歌唱時用,有固定音律。(3)祭詞吠陀〈Yajur-Veda〉:祭司們獻祭時唸的經文。以上三部合稱為正典或三知典〈Trayividya〉。(4)呪文吠陀〈Atharva-Veda〉:巫士們使用的符咒和咒語。

每部經典又各分為四篇:(1)曼塔斯〈Mantras〉:是讚美神和不斷重複唸神的名字。(2)婆羅門〈Brahmanas〉:祭司僧侶們用的祭式、禱告和符咒。(3)阿蘭亞加〈Aranyaka〉:是聖賢哲人的山林文〈Forest-Texts〉。(4)伏波尼沙〈Upanishad〉:包含108首詩,所表達的是哲人的教訓和意見。

三、教儀

祭祀是印度教的隆重禮儀,祭祀無固定場所也無須安置神像,獻上通常的食物與飲料或貴重的馬為祭品,配合著唱讚美詩和禱告。信徒們相信藉著祭祀與祈禱就能如願以償並獲得神的保佑。

四、學派

1. 分析派〈Nyaya〉:主張外在世界實際存在,與人的思想無關。這一派用邏輯方法研究哲理,而研究哲理的目的是為了解脫痛苦。

2. 原子派〈Vaishesika〉:主張宇宙萬物從土、空氣、火、水和空間五種元素合成,每種元素由若干原子組成。

3. 清點派〈Sankhya〉:主張宇宙由Purusha和Prakrti組成,前者是精神體,是永恆不變的,後者是可變動的物質世界,人應以超越物質世界成為純精神體為最終目標。

4. 瑜珈派〈Yoga〉:教人如何把Purusha與Prakrti分開而得到解脫,教人不可被物質〈Prakrti〉所支配,要發現自己純精神體的本質。這一派對印度人的生活和思想有巨大的影響。

六、改革派

1. 耆那教〈Jainism〉:由Mahaviza創立,主張過最儉樸的生活,以求解脫物質的桎梏;不信有神,只信宇宙是永恆的,充滿了魂,受普遍律的統治。

2. 錫克教〈Sikhism〉:公元十五世紀時由Nanak創立,其主要經典是格蘭德〈Granth〉;不贊成階級制度、泛神觀念和拜偶像;反對重男輕女及過分刻苦的生活;相信輪迴和有一位至高的神。

3. 佛教:釋迦牟尼創立的回教,也算是印度教的改革一派。

 

佛教

 

佛教〈Buddhism〉係由被稱為佛陀〈Buddha 菩薩〉的釋迦牟尼〈Sakyamuni〉於公元前528年左右創立,公元第一世紀傳入中國,再逐漸傳入韓、日等國。目前佛教徒超過十萬人,主要分布在中國、和亞洲東部。

一、教義

佛教的教義不外乎:人生是痛苦的,痛苦是有原因的,痛苦的原因是可以消滅的,以及消滅痛苦之因是有方法的。佛教以十二因緣來說明人生為何會在生、老、病、死的苦海中輪轉,若能斷絕因緣,人生的痛苦就結束,不再輪迴生與死,可以進入極樂的境界,即涅槃。

  1. 因緣律:即由人的倫理行為產生的效果,所招致的報應,善行招賞,惡行招罰。因緣果報有四種報法:(1)立刻報:馬上得到果報;(2)現報:在現世得果報;(3)生報:來生才得果報;(4)後報:若干生之後才得果報。至於報應〈賞罰〉的輕重,不受神靈或其他外力的影響,完全由人的行為本身來決定。
  2. 十二緣:佛教把人的生命分為前生、今生和來生三個階段。由前生的因產生今生的果,而今生的果又是來生的果之因。這是所謂的三世流轉說。

至於解脫痛苦的方法不外乎明四諦、循八正道、守六度、戒十惡、行十善。

1. 四諦:是佛教的總綱,指出人生正確的途徑。

(1)苦諦:人生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愛、別離、怨憎和求不得等八苦。

(2)集諦:人生集起貪〈不明是非〉、瞋〈胡作非為〉、癡〈妄貪妄想〉去作出惡事,才會招受苦果。

(3)滅諦:滅盡慾念,人才能免生死,不再輪迴。

(4)道諦:即滅苦的方法,共八種,稱為八正道。

2. 八正道:(1)正見:對事務真正了解,避免偏見和誤解;(2)正思惟:用理智來決定追求的目標;(3)正語:說話誠懇;(4)正業:端正的行為;(5)正命:以正當的職業維持生活:(6)正精進:包括勤、恆、忍、耐、專、實、穩等美德;(7)正念:對事情有正確的觀念;(8)正定:身心清淨不為世務攪擾。

3. 六度:是使人能由生死苦海的此岸,到達涅槃安樂的彼岸的六種方法:(1)布施:以福利恩惠施捨給他人;(2)持戒:遵守戒律,不諭矩;(3)忍辱:不懷恨、不報復、不動怒。(4)精進:在成佛的路上努力不懈;(5)禪定:思維靜慮。靜能生「定」,慮能生「慧」;(6)般若:對事務最透徹、最真實的覺悟,修行一切善法均以此為前導。

佛教尚有其他特殊教義如下:

1. 無神論:世界上大部分的宗教都是以「神」為信仰中心,佛教例外,佛教相信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宰,決定自己的命運。

2. 宇宙自有:佛教不承認有一位創造宇宙萬有的神,他們認為宇宙無始無終,萬物都是「因緣暫時的聚合」。

3. 靈魂不存在:對於靈魂的存在及其不滅性,佛學的說法含糊,原始佛學不認為有靈魂,但有許多佛教徒承認有靈魂存在。

4. 涅槃:修佛的目的在於免受輪迴而進入涅槃,但涅槃是什麼,則無詳解。

5. 本性清淨:萬物具有清淨的本性,稱為「佛性」,所以萬物皆可成佛。

6. 中有〈中陰〉:指人死後至出生前的一段時間,這時期有7至49日之久。

7. 死亡觀念:佛教徒認為生是苦,死是樂。死到底有多樂?得看死後的走向,是下地獄、轉世投生或進入涅槃而定。

二、經典:

1. 大藏經:分成三部分,稱為「三藏」:(1)經藏:又稱法藏,紀錄釋迦的教訓。(2)律藏:集錄各項戒律。(3)論藏:是經藏的註釋書。

2. 其他重要經典有:阿含經、華嚴經、般若經、法華經、涅槃經、維摩經、阿彌陀經、大日經、無量壽經‧‧‧等諸經。

各佛經不外三個中心思想: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靜寂。佛經的特徵有四:(1)除論藏外,經藏和律藏均無作者姓名。(2)印、中、日三地後世佛教徒所寫的各種注解書乃至遊記等,都被收入大藏經中,數目甚多,有增無減。(3)大藏經中也收錄佛教以外宗教的經典,如老子化胡經、景教的三威蒙度讚等。(4)重量不重質,缺少扼要的重點,經文前後重複,衝突之處不少。

三、教規:有積極的行律:十善〈惡〉,以及消極的戒律:五戒和八戒齋

1. 五戒:(1)不殺人(2)不偷盜(3)不邪淫(4)不妄語(5)不飲酒

2. 八戒齋:除以上五戒外,另加上

(6)不塗脂粉、香水、不戴裝飾品、不穿華服、不玩樂。

(7)不睡臥高大舒適之床褥。

(8)不非時食:即不是吃飯的時間不可吃食。

3. 十善〈惡〉:人的行為來自身、口、意〈心〉三方面,稱為三業,由三業產生的行為稱業行,綜合三業所做的壞事,叫做十惡,若能不違犯,就叫做十善。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是為「身」三善業;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、不綺語是為「口」四善業;不慳貪、不瞋恚、不愚癡是為「意」三善業。十善業與十惡業各分為三品,人輪迴時的命運,全按其品級而定:行上品十善者升天、中品為人、下品成〈阿〉修羅;行上品十惡者入地獄、中品為餓鬼、下品為畜生。

四、教儀

要成為佛教徒,必須接受三皈依,就是以「佛、法、僧」為立身處世的準則。

佛:是具有真知灼見,大覺大悟的人:必須向他學習。

法:是佛所覺悟的道理:必須相信。

僧:是嚴守戒律的出家人:必須向他們請教。

人心中接受了三皈依,就已經是佛教徒了,通常還要到寺廟去行皈依儀式,在儀式中要宣誓並立下四個誓願:

1. 眾生無邊誓願度〈地獄不空,誓不成佛。〉

2. 煩惱無盡誓願斷〈以智慧劍,斬煩惱根。〉

3. 法門無量誓願學〈學習救人救世的的技能和知識〉

4. 佛道無上誓願成〈學習完美的人格〉

五、教派

1. 律宗:以持戒律為主。唐道宣為祖師。

2. 法相宗:謂心外無法,自法皆心。為玄奘所立。

3. 三論宗:要旨在於發揮「空」的真義,以顯露真理。係依據鸠摩羅什所譯之中論、百論、十二門論而得名。

4. 真言宗〈密宗〉:此宗修行重實踐,以「即事而真」為原理,以自我之精神為中心,探求三密〈身密、語密、意密〉之奧秘。

5. 天台宗:闡明「五時八教」之義,以「一心三觀」、「圓融三諦」明「中道實相,會三顯一」之道。由天台大師智顗發展而成。

6. 華嚴宗:主張法界緣起是法性〈心〉自己啟動,非藉外界緣起,且「事事無礙法界觀」。以杜順為祖師,因以華嚴經為主要經典而得名。

7. 淨土宗:相信阿彌陀佛的願力,日夜唸「南無阿彌陀佛」,並發願往生極樂世界清靜佛土,便可往生西方成佛。以善導大師為此宗之完成者。

8. 魮曇宗:以六足論、發智論為宗旨,主張一切諸法俱為實有。此宗後為俱舍宗所代。

9. 俱舍宗:以阿魮達磨俱舍論為教義之根據,言五蘊之理,論九品之分,以宇宙萬有,不外乎五蘊之作用。

10. 成實宗:主張以徹悟世界萬有之空,解脫生死輪迴之苦。以訶跋摩所著的成實論為根據而得名。

11. 禪宗:主要的宗旨是「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」,故透過禪定來體驗真正的覺悟,以見到自己的「佛性」。為南天竺人菩提達摩所創。